您好欢迎光临海口鸣扬会计服务有限公司!
ADICE HOTLINE 咨询热线
089865363823
全部服务分类

免费咨询财税顾问

快速获取最新政策及报价

扫码获取
一次通过 学习方法
首页 > 财税资讯 > 财税资讯
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
作者:      发布:2025-04-16     阅读:

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政策法规发布,2023年12月21日,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《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》(税总办征科函〔2023〕244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《通知》指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,结合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3〕7号)要求,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4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进行明确。具体期限为:

一、1月、3月、7月、8月、11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。

二、2月10日至17日放假8天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。

三、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。

四、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。

五、6月8日至10日放假3天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9日。

六、9月15日至17日放假3天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8日。

七、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。

八、12月15日为星期日,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6日。

各地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,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(征管和科技发展司)备案。

相关阅读
  • Copyright© 海口鸣扬会计服务有限公司   All Rights Reserved. 备案号:琼ICP备2025051916号-1
  • 邮箱: 电话:089865363823